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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州期货转发上期能源就修订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 有关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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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21-01-18

1月4日,上 海期货交易所(下称上期所)子公 司上 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公告,就修订<上 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结算细则>(下称<结算细则>)<上 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下称<交割细则>)公开征求意见,为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 务进行规则准备。
在<结算细则>修订方面,主要包括增加列举“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财政部在境内发行的记账式国债”可以作为保证金;增加规定“客户、境 外中介机 构、境 外特殊参与者以资产作为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期货公 司会员将其资产提交能源中心作为保证金”,并增加授权条款,规定“客户、境 外特殊参与者、境 外中介机 构、会员以资产作为保证金的,视为授权能源中心对相应资产进行划转或者作质押处理”;增加规定“以国债作为保证金的,每次提交的国债面值不得低于100万元人 民币”等。此外,<结算细则>对办 理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的手续、国债作为保证金期间发生兑息的归属、有价证券作为保证金的期限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及修订。在<交割细则>修订方面,删除了<交割细则>中标准仓单作为保证金相关规定。
市场普遍认为,国债具有价值稳定、流动性强等特点,是优质的担保品种类。开展国债作为保证金业 务有利于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市场运行质量,是国际市场的通行做法。

上期所已于2020 年10月19日推出国债作为保证金业 务,相关业 务运行平稳,投资者参与积极,国债交存量稳步提升,截至2020 年底,国债交存规模约75.8亿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