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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为回家养老院内两度自杀:我不愿这里度余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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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6-09
老人为回家养老院内两度自杀
  称大女儿想接自己回家二女儿都不同意,只好将四个女儿告上法庭
  73岁的姜大爷入住养老院8个月,多次提出回家的想法,甚至为此两度自杀,但心愿始终未能达成。今年5月,老人将4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女儿们将其接回,并给付赡养费。昨日,本案在房山区某养老院开庭。
  【老人】

  “我不愿在这里度过余生”
  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房山法院河北法庭将法庭临时“搬”到了养老院。
  昨日一早,姜大爷的大女儿和三女儿赶到养老院,用轮椅推着老人到庭。他的二女儿和小女儿都没有前来。
  姜大爷说,自己年轻时丧偶,他靠摆摊、走街串巷叫卖为生,拉扯4个女儿长大,直到孩子们结婚生子,自己也没有续弦。
  老人介绍,去年9月他因半身不遂住院治疗,出院后,4个女儿都不愿意与自己一起生活,他只得用自己的积蓄入住养老院。但入住几个月来,他感到孤独。
  姜大爷诉请法院判令自己随大女儿一起生活,并要求4名被告履行赡养义务,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500元。
  “我不愿在这里度过余生。”庭上,老人数次痛哭,反复地重复着这句话。
  【大女儿】
  “我愿腾出房子赡养父亲”
  庭上,姜大爷的两个女儿均表示,因经济收入有限,无法支付每月500元赡养费。大女儿同时表示,愿意和几个妹妹轮流赡养父亲,但如果妹妹们都无力将老人接回,“我愿意腾出房子赡养父亲。”
  “大女儿想接我回家,二女儿不同意。”庭上,姜大爷将矛盾焦点直指未到庭的二女儿,称未能回家,是二女儿从中阻拦,不在办理离院的手续上签字。
  姜大爷的长女小凤也说:“爸爸70多岁了,我想要他过得舒心些,但二妹的做法,让我很为难,我经常在夜里哭醒。”
  【二女儿】
  “爸爸瞧不上我看不上我爱人”
  昨日下午,法院联系到了姜大爷的二女儿和小女儿到庭进行调解。
  “我爸爸瞧不上我,他恨我,还看不上我的爱人”,昨日下午,到庭的二女儿如此抱怨。老人的小女儿没有给出意见。
  尽管法官提出了4种调解方案,但最终因为4名被告意见不统一,直至下午5时,也未能调解成功。此案将择日宣判。
  - 对话
  “想家时,我就抽烟”
  新京报:您年轻丧偶,自己抚养女儿们,特别辛苦吧?
  姜大爷:卖冰棍、摆摊、打零工,我都干过,没想到自己老了,没有人养我。
  新京报:把女儿告上法庭,您有很多无奈?
  姜大爷:我不愿意告她们,可我没办法。我想照顾孩子们的脸面,但我自杀了两次,都没有用。
  新京报:为什么自杀?
  姜大爷:我寒心了,想一了百了。我想回家。
  新京报:女儿都说经济条件不好,不能给这么多赡养费。
  姜大爷:少给点钱没事,我自己有十几万的积蓄,我就是特别想回家。
  新京报:想家时怎么办?
  姜大爷:别人夜里都睡觉了,我睡不着,想家,就起来抽烟。我现在就是抽烟时,心里能好受些。
  本报记者 安颖 实习生吴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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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6-09
人都有老时,该孝顺还是孝顺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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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6-09
做人可不能没有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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