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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妇患尖锐湿疣必须剖腹产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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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8-22
产妇患尖锐湿疣如不影响分娩则不必剖腹
产。因为虽然尖锐湿疣的病原体--人类乳头
瘤病毒可以引起婴儿咽部乳头瘤病,但其传播
途径不明,围产期传播率尚是未知数。而且从
尖锐湿疣发病率较高(我国每年新发病例上万
,占性病总数的24%,居第二位)而婴儿咽
部乳头瘤病十分罕见的情况看,围产期传播率
可能非常低,较难评价剖腹产的预防价值。所
以单纯从预防角度考虑将剖腹产列为尖锐湿疣
孕妇的常规没有必要。只有在尖锐湿疣造成孕
妇产道阻塞或阴道分娩有可能导致大出血时才
决定进行。由于妊娠期内分泌变化、局部分泌
物较多等因素,尖锐湿疣很容易增殖,脆性加
大,因此孕期应积极治疗,尽可能去除所有可
见疣体,以保证孕妇、胎儿健康及分娩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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