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妇产科医师确诊为妊娠的妇女均应检验
血型;外籍或我国少数民族的孕妇还应加作Rh
血型检查。这项检验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1)检验血型有利于手术及抢救失血性休
克时及时进行交叉配血。妊娠过程为40周,此
间可能发生各种并发症:早孕时的不完全流产
,晚期的前置胎盘早期剥离,以及分娩后子宫
收缩乏力或胎盘剥离异常引起的子宫出血,均
可使孕产妇陷入休克状态。及时配血及输血对
抢救工作十分重要,分秒必争是获得成功的关
键。Rh因子阴性者在欧、美国家约占15%,而
我国某些少数民族如苗、维族中占比例也较高
。该类型的血源十分困难,需要及早知道,以
便作好应急的血源准备。
(2)检验血型便于及时发现母儿血型不合
。O 型血的孕妇,如其配偶为A型、B型或AB型
者;孕妇为Rh阴性,而其配偶为阳性者,均可
能发生母儿血型不合及新生儿溶血症。及早了
解,便可作好孕期中的母儿监测,采取相应的
预防措施,在适宜时间中止妊娠,并作好新生
儿溶血症的各项监测及处理,减少其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