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规定:实施辅助生殖助孕治疗的病友必须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故在您准备接受治疗阶段备好如下证件: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由本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发给的女方生育准生证;证件要求:三个证件姓名(字)一致,生育证在有效期内,治疗期间必须携带原件。因各省市计划生育管理方式差异,无女方生育准许证的病友请到本地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开出如下证明:
证 明
兹有我市/区/乡X X X 与X X X 于X X 年X X 月结婚,婚后未育,允许生育。特此证明!
区或乡以上计划生育办公室章
X X 年X X月X X日